壮族的简介:
壮族(壮文:Bouxraeuz,英文:Bourau),旧称僮(zhuàng)族,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
壮族源于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壮族分布,主要聚居在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
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强壮的“壮”字。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总人口数为16926381人
族源发展
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是壮族最直接的先民。
先秦时期,中国长江中下游以南至东南沿海地区,广泛分布着一个被称为“百越”的族群,分布于今广东、广西一带的西瓯、骆越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当时还处于氏族部落社会的发展阶段。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分兵五路,进军岭南,在越城岭一带曾遇到西瓯人的强烈抵抗。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史禄率兵开通灵渠,通粮饷,运军队,秦军才战胜西瓯人,统一了岭南地区,并在岭南设立桂林、南海、象三郡,将该地区正式纳入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
据考古资料和史书记载,这时的西瓯、骆越人已经使用铜铁器,开始步入了文明时代。尤其是西瓯人,他们在首领译吁宋的领导下,利用所熟悉的丛林和山地进行作战,能与数十万秦军周旋数年,迫使秦军“三年不解甲驰弩”,说明西瓯人的社会组织已经相当发达,并且能够比较有效地运转,已经进入了部落联盟或酋邦时代。
当时,为了保障南征岭南的军事后勤供给,击败西瓯人的抵抗,秦始皇还派监禄在广西东北部修筑“灵渠”,沟通了湘、漓二水。灵渠的修筑,极大地便利了五岭南北的交通往来,有利于岭南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秦朝统一岭南后,还将大量汉族人口迁居岭南,与越人杂居在一起。从此以后,西瓯、骆越人同内地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更加密切,而这种联系,对于岭南西部越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岭南地区(即后来的两广地区)的土著民族,被称为“乌浒”、“俚”、“僚”或“俚僚”,他们是西瓯、骆越的后裔。东汉末年,中原战乱,社会动荡不安,不少大姓豪族为避乱而迁居岭南,从而促进了岭南地区封建化的发展。受其影响,世居岭南的俚僚大姓贵族,纷纷在各地称雄,使岭南土著民族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合浦的宁氏,桂州的李氏,高凉的黄氏等,都是这时期岭南著名的土著大姓。他们拥有“地方数千里,奴婢万余人,珍宝充积”的财富。与此同时,社会上却存在着大量贫穷的、甚至“父子世代为奴”的普通劳动者。
冼氏是秦汉以来高凉一带的大姓。冼夫人在南朝梁大同初年嫁给南迁的汉人大族、高凉太守冯宝为妻,拥有部落10余万。她自幼聪颖贤明而多谋略,能安抚部众,和辑百越和南迁当地的汉族移民,隋朝时受到隋文帝的嘉奖,被封为谯国夫人。冼夫人为维护国家统一和地方安宁,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受到后人的敬仰。
唐五代时期,壮族先民仍被称为俚、僚、乌浒(乌武)等,但也出现了以地域或以大族姓氏命名的族称,如“西原蛮”、“黄洞蛮”、“侬洞蛮”或泛称“洞蛮”、“洞氓”等。宋代以后,壮族族称又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撞”、“布土”、“土人”等称谓。元明以后,被侮译为“獞”,另外还有自称壮、侬、郎、土、沙等。这些称谓原来都有一定的地域性,但明、清时期,“壮”的称呼已广泛见于整个广西和广东西部,成为壮族最普遍的一种族称。1952年统一称为“僮”(音壮)。1965年改写为“壮”。
节日习俗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壮族一向以能歌著称,早在汉代刘向的《说苑·善说篇》中,就有关于先秦时期壮族先民所唱的《越人歌》的记载。壮族民歌形式、内容丰富多彩,有二三句的,也有三四句以至更多的;流行七字句和腰脚韵。有盘歌(或称“猜歌”)、哭嫁歌、贺新居歌、生活歌、农事歌、时政歌、历史歌,等等。壮歌的特点是善于触景生情,托物取喻,以猜谜、盘问的形式,唱出有声有色、动人心弦的歌词。传说唐代有个著名的女歌手刘三姐,创造了声调悠扬、寓意深远的歌谣,歌颂人们从事劳动和爱情的幸福,揭露上层统治者的贪婪与不仁,因而至今仍得到壮族人民的传颂,被称为“歌仙”。
壮族有定期聚会唱歌的传统,而且唱歌的地点也比较固定,这种集体唱歌的特定场所叫“歌圩”。其早期历史可追溯到氏族部落时期,源于先民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和丰收的宗教活动,而后逐步演变成为青年男女定期聚集原野,“以歌代言”、“以歌择偶”的一种社交活动,又进而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游乐节日。每到圩日,远近几十里内的男女老少,都盛装汇集于此,享受自己民族的狂欢节。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农历三月初三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
“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传说牛王原来是一位天神,奉玉帝之命下凡帮助人们耕作。人们感激他的功劳,便在其诞辰祭祀牛魂。这一天,各家各户都将牛梳洗一番,并修整牛栏,带着一篮五色糯米饭和一束鲜草,到牛栏旁边祭牛魂,然后把一半食品及鲜草分给每头耕牛吃。
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白天在家祭祀祖先之后,入夜还要到山角河边,进行野祭,燃香点烛,焚烧纸衣,祈求野鬼别来作祟。